2014年4月15日 星期二

天祖洪騰雲1899年遺囑財產分配書

在1899年過世之前,天祖洪騰雲召集姻親族親以及西席龔顯鶴等人,立下遺囑。
六房有六股 長房經營事業多兩股 長孫一股 其餘由洪文光管理公業以照顧妾邱氏以及保留祭祀等用。
天祖洪騰雲分產書1899年
經過一百多年的變動,徵收建設,蒼海桑田。政府更易,不知各房手中還有多少這遺囑中的土地。
我現有的祖產,其實是我祖父行醫所得購置的。歷史的教訓在這裡是活生生的呈現。
長房是我的高祖1884年過世,過世前是事業經營的主軸。過世之後,由長媳與長孫掌管。洪文光就是台灣民主國的議員。
曾祖後來分到府後街的一部分。他分到部分後來改街名新北門街二丁目,也就是瀛社第一次例會的地方。後來日本政府有償徵收,拿那筆錢買下淡水達觀樓。
達觀樓後來給了祖父洪長庚,然後給大女兒,然後不知怎麼就賣掉還債。
大稻埕土地在曾祖手中因替人作保,也賣了。祖父行醫賺錢放銀行,四萬對一塊,沒了。
松山內湖南港土地耕者有其田,換成股票貼牆壁。三張犁土地祖父分給女兒。我父親保管文物資料,處分一些共有地當年分幾十萬也不錯了,做醫師扶養子女長大,各自出去打拼。也都不錯。田產,零星幾個平方公尺這邊一點那邊一點,繳稅有份而已。寫到這裡,我決定留作紀念。每年幾千塊稅,買個回憶。說真的,還是可以拿在手中把玩的東西實在一些。原來富人第六代是文化是歷史是精神。我覺得這個結局還真不錯。富不過三代是真的。如果不是急公好義牌坊讓世世代代子孫做榜樣,正當做人,回饋社會,富人之後,恐怕早就迷失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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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記
父親得肝癌過世前,我和他有一段對話。他很遺憾沒有把他整理文物資料完成,我說我一定完成你的心願。
他說他父親(我祖父)過世前,對他說很抱歉沒有給他留下錢財。他也對我說一樣的話。
我說自己打拼取得的才是實在的東西。祖先留的財產不是錢或田產土地。
他交代一定要在墓園裡立一個微型急公好義坊,我做了。
從北部一度排行第三的富人家族出身,回顧北台灣1830-2014的歷史,透過家族文獻與收集的資料,我深深體會人生還是要心存善念,為己不忘為社會的哲理。三代行醫濟世,或許財富的背面,也有許多故事,而我們是在繼續回饋的使命上,繼續豐富自己的人生。 
天祖遺囑的最後一段,不忘泉州老家,文字我還沒能解讀,遺留的泉州祖厝也不知怎樣了。或許我還有一點事可以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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